昨天玩獨木舟, 第一次下海和一個强調團體合作的人做partner, 她很强調要做樣, 但教練來到教落蒋要深先去水, 她亦堅持要做樣…….下場係, 我地2個給水流冲去, 點樣都到唔到集合點。這時候, 她抱怨樣衰, 要人拖回岸。
到第二次下海, 我轉了partner, 和上次partner的學生拍擋, 這次他仍然强調做樣, 但因為他是一個大男生, 這次我地没有给風浪冲去。仲同大家一起去到沙灘玩。
由少至大, 我受到的教育是做自己認為對的事, 而不是做樣。 做樣, 你想做給誰看? 上位者?還是有心人? 這樣你便將屬於自己的判斷權給了人…….
但做自己認為對的事, 我相信會吸引相同波長的人一起努力, 一但產生共鳴, 就能影響更多的人加入。
在90年代, 香港人的强項是efficient同執生, 為什麼能做出這樣的一個環境? 我認為是因為權力下放, 每個人都能決斷和承擔責任, 每個人都獨當一面。 最終, 每個人都是做自己認為對的事, 冇愧於心而產生共鳴, 形成一個大環境。
現在, 香港受到考驗, 與大陸相融, 香港人能否再次產生共鳴, 影響更多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