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現在對國家的定義是以地域劃分的. 但我卻有些疑惑, 這是必然嗎? 在database concept中, 有所謂physical memory allocation and logical memory allocation. Memory 的實際位置可以相隔千里, 但logical上他們是一伙的. 放到人身上, 是否能令到理念相似的人走在一起? 理念有衝突的又能否和階共處?
國家的定義不再以地域劃分, 可否用國家的理念劃分?
我的國籍可否是分數? 我認同這國家的理念便將我部份的稅給你, 令這國家能實現她的理念.
如果國家A和國家B的理念有衝突, 如何界定這是衝突, 如何排解? 是否需要在國家之上有監管的系統?
One thought on “國家的定義 – 20130619”